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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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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9 21:0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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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经学院党委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职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具备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投递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试讲、体检、政审、公示等。

(一)报名时间
2021年2月8日起,2021年2月28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投递个人简历(2021年2月8日-2月28日)
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报考岗位、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证书等扫描件压缩发至邮箱(624388443@qq.com),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会有工作人员通知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试讲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有资格参加3月初的试讲。试讲内容为学院教务科指定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
(五)体检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政审
政审材料由应聘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七)公示
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学院人事处审核,并报学院党委同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分院及学院人事工作要求进行聘用。

三、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工资6000元/月(含社保)。
(二)转正后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核定,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工作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东泉校区(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079994920(董老师)  
附件:《继续教育分院东泉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信息来源于天山人事招录网
编辑:哈剑明
初审:李红

终审: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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