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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校园(四川音乐学院)招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编制外校园招聘专任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学位。
(3)2021年06月30日前毕业,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具体计划见附件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校园(四川音乐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2021年03月02日—03月15日)
符合条件者在2021年03月02日—03月15日期间,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将以上表格、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及对应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扫描件、身份证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cnyzzrsc@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每名应聘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2021年03月16日—03月21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考核(2021年3月22日后(待定))
与应聘者邮件(电话)确认后,统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数后确定面试考核地点。若人数超过拟招聘岗位数2倍及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领导带队,到校园招聘学校组织应聘者现场面试考核。若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数2倍,可邮件(电话)通知应聘者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与社会招聘应聘者一同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自我介绍、职业规划、现场说课、专家提问和举止仪表五个项目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核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拟体检人员公示
面试考核后学校按照程序统一研究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该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名单在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6)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学校通知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应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7)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考察。
(8)拟录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9)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认后,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校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正式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学院事业编制,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新进人员需通过考核后方可续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如系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并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10)试用期考察
学院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考察。
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校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审处,028-82733145。
如有招聘方面疑问,请联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2731095。
四.其他
学院如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对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时间等事宜作出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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